中国跨境支付市场发展现状、政策及环境概况
当前,随着我国跨境电商的高速发展,跨境支付行业也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一方面,监管层也逐渐放开了行业的市场准入;另一方面,主导跨境支付城市试点方案落地实施。在政策的扶持下,跨境支付市场成为了国内第三方支付企业争夺的下一片蓝海市场。

2010-2017年中国跨境支付市场监管现状
2010年6月,人民银行发布《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支付市场参与者多元化,但针对跨境支付业务的监管细则未出台;
2012年12月,人民银行表示将在支付系统中增加跨境支付清算功能;
2013年2月,国家外汇管理局制定了《支付机构跨境电子商务外汇支付业务试点指导意见》,在上海、北京、重庆、浙江、深圳等地区开展试点,允许参加试点的支付机构集中为电子商务客户办理跨境收付汇和结售汇业务;
2013年3月,《银行卡收单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增加了跨境支付管理的相关条款;
2013年3月,全国政协委员、国家邮政局局长马军胜在全国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上提交提案,指出跨境网购在跨境支付、进出通关、退(征)税、结汇以及跨境寄递等方面的阶段性障碍亟待突破。
2013年9月,支付宝、财付通、快钱、汇付天下等17家第三方支付企业或将获得跨境支付业务试点资格。
2015年10月8日,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一期)成功上线运行。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CIPS)为境内外金融机构人民币跨境和离岸业务提供资金清算、结算服务,是重要的金融基础设施。
2018年5月2日,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二期)全面投产,系统运行时间将实现对全球各时区金融市场的全覆盖,满足广大用户的人民币业务需求。
截至2018年3月底,CIPS共有31家境内外直接参与者,695家境内外间接参与者,实际业务范围已延伸到148个国家和地区。
跨境电商是未来第三方跨境支付增长主要推动力
欧美零售市场受到人口因素制约所带来的增速乏力,使得中国这一全球最大消费市场成为海外品牌及零售运营商的首选海外市场标的。而中国零售主业能力偏弱,客户定位、超值品类的丰富度缺乏,如果通过与海外品牌或零售商合作、引入起优质品类恰好可以弥补其缺陷而增高客户粘性。
此外,随着出口持续低迷,此类消费未来政策加码空间巨大。2017年,跨境电商B2B交易占据绝对优势,占比达78.2%。随着跨境贸易主体越来越小,跨境交易订单趋向于碎片化和小额化,未来B2C交易的占比将会出现大幅提升。
中国跨境支付发展的社会环境
人均可支配收入逐年增长,跨境贸易总量保持高位
数据显示,中国宏观经济总体运行平稳,人均可支配收入逐年增加。从2012年的14551元人民币增长到2016年的23821元人民币。人均可支配收入持续增长的基础之上,消费规模也持续增长,也为跨境进口零售电商的高速发展奠定了基础。
就支付平台的选择来说,相较于商业银行较高的费率和专业汇款公司有限覆盖网点,第三方支付平台能同时满足用户对跨境汇款便捷性和低费率的需求,因此,受到越来越多的网民的青睐。
截至2018年1月,支付宝目前在线下已经覆盖到除中国大陆以外的36个国家和地区。当支付宝服务5.2亿国内用户的同时,全球还有7个“支付宝”本地钱包,正在服务2.8亿的当地人。
支付领域活跃用户和启动次数均保持高位稳定
数据显示,支付领域活跃用户数量和用户启动次数均保持高位稳定。其中,季度活跃用户规模2017年均徘徊在5亿人上下,季度用户启动次数虽然有季节波动,2017年也保持在200亿之上。
用户选择的第三支付平台主要包括支付宝、财付通、连连支付等,其中2018年第一季度支付宝和财付通共占据第三方支付交易规模市场份额的90.6%,其中支付宝以49.9%的市场份额占据第一,目前第三方支付市场已经进入成熟期,支付宝和财付通双寡头市场格局已经形成。
中国跨境支付发展的政策走向
跨境支付牌照增长放缓 CIPS二期将投入使用
2013年外管局下发《关于开展跨境电子商务外汇支付业务试点的批复》,批准 17 家第三方支付机构开展跨境电子商务外汇支付业务试点。
2014年央行上海总部发布《关于上海市支付机构开展跨境人民币支付业务的实施意见》,上海银联、通联等5家第三方支付机构取得了首批跨境人民币支付业务资格。
2015年外管局允许支付机构自行办理轧差结算,并且不再限制支付机构合作银行数量。
2016年对支付行业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1、个人免税额单次2000元,累计20000元;2、跨境代购成本增长,正轨渠道B2C规模受到影响。
2017年宝付于获得外管局牌照后代表着跨境支付牌照收紧后两年内仅仅增加2张牌照,跨境支付牌照总数增至30张。
支付新政令支付机构成本降低
外管局于2015发布的《支付机构跨境外汇支付业务指导意见》,实际上真正开启了第三方支付机构跨境支付业务的大门,主要4个方面:
1、货物贸易单笔交易金额不得超过等值1万美元,服务贸易单笔交易金额不得超过等值5万美元。修改为单笔交易金额上限一律为5万美元。
2、在满足交易信息逐笔还原要求的情况下,支付机构可以办理轧差结算。
3、银行将不再需要全部逐笔录入单笔金额等值500美元以下的跨境外汇支付。
4、外管局不再对备付金合作银行和备付金账户的数量进行限制,令跨境支付机构选择多面,也令更多银行加入跨境贸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