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连云港、淮安、盐城、宿迁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同意批复

省政府关于同意中国(常州)、中国(连云港)、中国(淮安)、中国(盐城)、中国(宿迁)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的批复
(苏政复〔2020〕98号)
常州、连云港、淮安、盐城、宿迁市人民政府:
你们关于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的请示已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中国(常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中国(连云港)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中国(淮安)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中国(盐城)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中国(宿迁)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有关设区市政府要切实加强对综合试验区建设的组织领导,健全机制、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有效引导社会资源,合理配置公共资源,扎实推进综合试验区建设,更好地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和贸易高质量发展。三、省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综合试验区的协调指导和政策支持,坚持鼓励创新、包容审慎的原则,坚持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及时总结推广试点经验,推动出台更多支持举措,为综合试验区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附件:1.中国(常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2.中国(连云港)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3.中国(淮安)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4.中国(盐城)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5.中国(宿迁)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
江苏省人民政府2020年10月17日由于原文较长,本文主要选取五个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的发展目标,内容如下:
中国(常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提出:经过3年至5年实践探索,力争把常州综试区建设成为以“线上集成+跨境贸易+综合服务”为主要特点,以“物流通关渠道+跨境电商综合服务监管信息系统+金融增值服务”为核心竞争力,“关”“税”“汇”“商”“物”“融”一体化,线上“跨境电商综合服务监管”平台和线下“综合园区”平台相结合,投资贸易便利、监管服务高效、法制环境规范,具有常州特色的跨境电商创新示范基地。
中国(连云港)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提出:用5年时间,在全市建成功能完备、信息共享、便捷高效的跨境电商“两平台六体系”和以跨境供应链服务为重点的全产业链服务网络;完善以9610、1210、9710、9810监管方式、海运快件、国际邮件为支撑的跨境电商全业态功能;构建以大陆桥跨境电商产业园为龙头、各类特色园区错位发展的空间格局;打造以海铁联运为特色、陆海空铁无缝衔接的物流运输体系。力争到2025年,全市建成跨境电商特色产业园区6家,招引和新培育跨境电商重点企业1000家,孵化跨境电商人才1万人,跨境电商交易额年均增长20%以上。
中国(淮安)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提出:力争到2025年,淮安市培育5家以上集聚发展、各具特色的跨境电商产业园区,10家公共海外仓,聚集100家以上具有一定规模和影响力的跨境电商企业,年均交易额增幅20%以上,努力实现高质量发展。
中国(盐城)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提出:力争到2021年,盐城综试区跨境电商企业达100家,实现跨境电商交易额年增长20%以上,通过3年至5年的努力,建成跨境电商综合服务核心区和产业集聚示范区,重点在B2B出口、海外仓建设、供应链创新等方面取得突破,努力打造政府服务高效、区位优势明显、产业特色突出、配套支撑完善的发展环境,形成多模式并行、进出口并进的发展格局。充分发挥盐城综合保税区和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叠加”优势,大胆探索、创新发展,力争将中韩(盐城)产业园打造成为中韩跨境贸易集散中心,实现海外仓、国内仓“双仓”联动,海运、空运“海空”联动,使跨境电商成为外贸创新发展的新亮点、转型升级的新动能和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的新载体。
中国(宿迁)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提出:立足宿迁区位优势、特色产业、电商基础等,充分发挥京东集团等跨境电商龙头企业资源优势,构建“六体系两平台”支撑体系,培育以B2B出口为主,B2B2C、B2C、O2O共同推进的业态模式,打造“两核、一区、多园”(口岸物流核心区、保税功能核心区、综合型跨境电商承载区和多个跨境电商特色产业园)的跨境电商新格局,推进跨境电商技术标准、业务流程、监管模式等方面创新,促进跨境电商与实体经济有机融合,形成产业明晰、监管互认、体系完善、物流便捷的跨境电商发展生态圈,将宿迁综试区打造成长三角北翼的跨境电商发展示范区。力争3年内,打造优质特色的跨境电商产业园区4-6家,培育、引进5-10家知名跨境电商平台,建设跨境电商线上线下展示中心,在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备案企业300家以上,实现跨境电商进出口交易总额年增速2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