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跨境电商等新业态新模式,6月底前出台相关政策
2021年3月28日

2021年3月25日,国务院印发《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分工的意见》(以下简称《分工意见》)。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分工意见》将《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21年工作任务,分解为12个部分、38个方面、44项重点,明确国务院有关部门和有关地方的分工责任及完成时限。
《分工意见》在实行高水平对外开放,促进外贸外资稳中提质部分指出,要推动进出口稳定发展。
稳定加工贸易,发展跨境电商等新业态新模式,支持企业开拓多元化市场。发展边境贸易。创新发展服务贸易。(商务部牵头,6月底前出台相关政策,年内持续推进)
优化调整进口税收政策,增加优质产品和服务进口。(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4月底前出台相关政策,年内持续推进)
加强贸易促进服务,办好进博会、广交会、服贸会及首届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等重大展会。(商务部牵头,上海市、广东省、北京市、海南省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11月底前完成)
推动国际物流畅通,清理规范口岸收费,不断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邮政局、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2021年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实行高水平对外开放,促进外贸外资稳中提质。实施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对外开放,更好参与国际经济合作。推动进出口稳定发展。加强对中小外贸企业信贷支持,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优化承保和理赔条件,深化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稳定加工贸易,发展跨境电商等新业态新模式,支持企业开拓多元化市场。”这是《政府工作报告》连续第7年提出促进跨境电商等新业态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