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补助1000万元!南阳市鼓励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暂行办法出台
日前,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南阳市鼓励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鼓励办法》主要对南阳市跨境电子商务发展进行扶持,内容分7个部分、共30条。

具体内容:
鼓励龙头企业引进。对在南阳市设立全国性或区域性总部的平台或服务型跨境电商企业,落户后首个整年度在南阳实现跨境电商进出口额超过5000万美元、3000万美元、1000万美元的,分别给予300万元人民币、200万元人民币、100万元人民币的一次性资金扶持。
支持中小企业做大做强。对当年在南阳海关申报业务的电商企业,年进出口总额超过800万美元、1500万美元、3000万美元、5000万美元的,分别按照1美元补助0.03元人民币、0.05元人民币、0.06元人民币、0.07元人民币标准给予扶持,其中存量企业除享受上述政策外,其年进出口额较上年增加部分,按照每增加100万美元再给予1万元人民币的标准予以奖励。每个企业累计扶持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
支持设立海外分公司或展销中心。对在南阳市注册的跨境电商企业设立海外分公司或展销中心,且单个海外分公司或展销中心线上年交易额超过300万美元的,每设立一个分公司或展销中心给予30万元人民币的一次性奖励。单个企业扶持总额不超过300万元人民币。
发展跨境电商园区。鼓励各县(市、区)结合自身发展特点,通过改造、新建等方式,聚合优势资源,打造一批具有一定规模、产业配套齐全、多功能、多业态的电商产业集聚园区。对经市级商务主管部门认定,经营满一年、园区办公面积在10000平方米以上、入驻跨境电商企业达到30家以上,且年交易额达到1500万美元以上的跨境电商产业园区,按照建筑面积给予园区主办方100元人民币/平方米的一次性资金扶持。每个园区资金扶持不超过300万元人民币。
支持跨境电商企业融资发展。对年跨境电商交易额达到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跨境电商企业,为开展业务而进行融资的,按融资实付利息的50%给予扶持。每家企业扶持金额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
加强跨境电商产业研究。探索联合第三方成立南阳市跨境电商研究院或发展研究中心,为跨境电商发展提供研究咨询服务;南阳市集体或个人在跨境电商领域取得具有前瞻性、原创性的研究成果,获得国家、省级、市级以上荣誉的,分别按照10000元人民币、8000元人民币、5000元人民币的标准给予奖励,并优先聘请为南阳电商智库专家。
附-政策全文(来源:南阳市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