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境药品监管知多少
进境药品监管知多少?
根据海关总署公告,自2023年1月8日起,取消入境人员全员核酸检测,对健康申报正常且口岸常规检疫无异常的入境人员放开进入社会面,边境口岸有序稳妥恢复开通货、客运。

根据《深港口岸有序恢复内地与香港人员正常往来的公告》,深港口岸于1月8日起分阶段有序恢复内地与香港人员正常往来。
值此新春之际,深港两地恢复通关,海关三连问:
您是不是已经跃跃欲试,计划走亲访友了呢?
是不是打算开启久违的购物之旅,大买特买了呢?
路过药房药店的时候,想着家中亲友还缺点什么药,是不是想着“来都来了”就“多进点货”呢?
注意!
不管是旅检渠道还是货运渠道,进境药品监管都有严格规定。
旅检渠道携带进境
禁止携带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鸦片、吗啡、海洛因、大麻以及其它能使人成瘾的麻醉品、精神药品禁止进境。

例如含有“可待因”成分的止咳水,根据国家有关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将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液体制剂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的公告》,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液体制剂(包括口服溶液剂、糖浆剂)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走私含可待因止咳水属涉毒犯罪,将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在境外购买止咳水携带入境,请一定注意成分辨别。
合法携带
同时,国家对个人携带进出境的药品(不包括保健品)也有明确规定,《药品进口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明确规定:“进出境人员随身携带的个人自用的少量药品,应当以自用、合理数量为限,并接受海关监管”。
比如感冒药等药品,携带入境时必须遵守自用、合理数量的规定,进出境时向海关如实申报,并接受海关查验。
货运渠道进口
凭证进口
根据《药品进口管理办法》第五条、第六条,进口药品必须取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者《医药产品注册证》)或者《进口药品批件》后,方可办理进口备案和口岸检验手续;海关凭口岸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具的《进口药品通关单》办理进口药品的报关验放手续;进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还必须取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发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进口准许证》,海关凭此办理报关验放手续。

认准类别
同时,进口药品可分为中药、化学药、生物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生物药中属于出入境特殊物品的,其货主或代理人应当在货物交运前向海关申请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货物实际入境时应接受卫生检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