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拟出台方案,加快珠海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
近日,珠海市商务局就《加快珠海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和《珠海市综合保税区高质量发展扶持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加快珠海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提到:
珠海综合保税区重点发展保税物流、保税加工、保税维修等业态,突出发展电子信息、海空装备、跨境电商等重点产业,着力打造“一个中心、两大基地、四大平台”,即国际物流集散中心、高端维修服务基地、保税智造集聚基地、跨境电商示范平台、保税融资租赁交易平台、期货保税交割平台及保税研发创新平台。
到2025年,进出口贸易额突破50亿元人民币;到2030年,珠海综合保税区进出口总额突破500亿元;到2035年,珠海综合保税区进出口总额突破1000亿元,进出口贸易额占全市的比重稳步提升。
到2025年,保税加工、保税物流、保税服务等功能优势得到充分发挥,跨境电商、保税研发、期货交割等创新功能取得新突破,形成以保税物流为核心,保税加工为支持、以检测维修、跨境电商为支撑的功能清晰、土地高效、设施完善的产业发展新高地。
规划建设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产业园项目,新建跨境电商监管场地和分拣线,完善跨境电商监管条件及设施,推进跨境电商清关中心建设,力争引入1-2家跨境电子商务龙头企业。支持综合保税区内企业开展跨境电商进出口业务。积极向商务部等主管部门争取,在政策允许情况下,探索开展坚果、鱼胶、毛燕、洋酒等进口产品在综合保税区内保税加工后成品转电子商务销售(BMC)业务。支持电商交易平台的运营,帮助电商企业构建与海关联网的跨境电子商务交易平台。鼓励传统外贸企业、跨境电商与物流企业建设东南亚、拉美、欧美“海外仓”,支持电商与外贸综合服务业态融合。
《珠海市综合保税区高质量发展扶持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提到:
鼓励企业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保税进口业务(海关监管代码1210)。对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保税进口业务的企业,年度交易额首次达1000万元以上,按年度交易额的2%给予一次性奖励,每家企业每年奖励额不超过200万元。 后续年度交易额与上一次奖励的交易额相比,增幅达到10%以上的,按增幅部分2%给予奖励,奖励额不超过200万元。
鼓励企业开展跨境电商退货等逆向贸易。对开展跨境电子商务退货等逆向贸易业务的企业,年度交易额首次达1000万元以上,按年度交易额的2%给予一次性奖励,每家企业每年奖励额不超过200万元。后续年度交易额与上一次奖励的交易额相比,增幅达到10%以上的,按增幅部分2%给予奖励,奖励额不超过2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