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出台17条便利化措施 支持第六届进博会“越办越好”
海关总署日前在总结前五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以下简称“进博会”)通关便利化措施的基础上,制定发布《2023年第六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海关通关须知》和《海关支持2023年第六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便利措施》,措施共计17条,覆盖参展准入、展品通关、展后处置全流程。
进博会期间,上海海关所属上海会展中心海关作为海关服务进博会常态化机构,做好进博会海关监管和服务保障工作。
对进博会暂时进境展览品,由国家会展中心(上海)有限责任公司向上海海关提供银行保函或关税保证保险办理税款担保。境外参展商或其委托的主场运输服务商持国家会展中心(上海)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进境物资证明函和进境物资清单,免于逐票向海关提交税款担保。
对涉及检验检疫行政审批事项的进博会进境动植物及其产品、动植物源性食品、中药材等,委托上海海关及相关海关就近就地办理审批手续,相关审批工作3个工作日内办结;按照“便利可操作”原则,委托上海海关对展区内销售的进口水产品、乳制品、燕窝境外生产企业行使受理和审查权,并免于境外实地评审,审查通过后海关总署发放临时注册批件(临时注册批件仅限于展会期间及展区内使用)。
在监管手续方面,对进博会参会代表携带自用且仅限于预防或者治疗疾病用的特殊物品(生物制品),凭医生处方或者医院的有关证明,准予入境。允许携带量以处方或者说明书确定的一个疗程为限。
仅供展览的预包装食品和化妆品免予加贴中文标签和抽样检验,免予核查收发货人备案证明;少量试用、品尝的,根据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情况,可展前抽取样品检验,免予加贴中文标签;在展会现场少量试销的,可免予加贴中文标签。
进博会暂时进境展览品(ATA单证册项下暂时进境展览品除外)在进博会结束后,结转到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监管场所的(参展汽车应当转入可开展汽车保税仓储业务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监管场所),准予核销结案。
对于允许列入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清单(2022年版)的进境展览品,在展览结束后进入区域中心的,对于符合条件的,可按照跨境电商网购保税零售进口商品模式销售。
对于经国家文物部门认定为文物的展品,允许以暂时进境展览品或保税展示形式参展;展期内销售国家文物部门允许境内消费者购买的文物展品,对符合进博会展期内销售的进口展品税收优惠政策规定的,可按政策规定予以免税进口。
参展车辆完成单车认证并取得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证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要求完成国六环保信息公开后,海关优先依法实施商品检验并出具相关证明。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海关总署出台了一项新的便利化措施,即在评估确认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允许无动植物疫情流行国家(地区)未获检疫准入的动植物产品、食品,经特许审批后入境参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