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跨境电商等新业态,《关于促进洋山特殊综合保税区新业态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发布
2024年9月26日
近日,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发布了修订后的《关于促进洋山特殊综合保税区新业态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
意见自2024年10月9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止。
原《关于印发〈关于 促进洋山特殊综合保税区新业态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沪自贸临管规范〔2022〕13 号)同时废止。该意见聚焦保税研发、保税先进制造、保税检测、保税维修、保税展示交易、跨境电商、新型贸易以及其他新业态发展,大力引进和培育高能级市场主体,积极推进创新型、综合性平台建设,努力打造高技术、高附加值、符合高标准环保要求的“保税+产业链”产业集聚区。
其中,关于跨境电商提到:支持跨境电商企业规模化、集群化发展,对符合条件企业给予一定奖励。支持跨境电商企业能级提升,鼓励开展零售进口非处方药、医疗器械等创新业务,对符合条件企业,给予不超过1000万元/年奖励。
推动“网购保税+自主提货”“保税展示+跨境电商”等复合模式落地实践。企业开展线上线下融合的跨境电商业务,经认定,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一次性支持。
对跨境电商平台企业集聚产业链上下游生态,经认定,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年的专项奖励。
支持保税研发、保税先进制造、保税检测、保税维修、保税展示交易、跨境电商等新业态,盘活区内物业资源,开展创新业务,对符合条件企业给予一定支持。